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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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追踪:中小学校外拓展训练 收费为何没票?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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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新闻网消息:现如今,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为了培养孩子们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生活自理能力,教育部提倡中小学生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以及研学旅行,以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精神高度。这本是一项好政策,可最近,松滋的一位学生家长,却对这项活动的诸多方面提出质疑。

  学生家长:“前几天接到微信群里的通知,说是会举行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小学生到中远教育实践基地组织课外实践,培养学生好的生活习惯,锻炼体质,时间是一个星期,五天,收费是490块钱。”

  今年的实践费是490元,家长告诉记者今年的费用相对去年来说涨幅还比较大。

  学生家长:“这个费用去年是400块钱,今年是490元,对这个费用他们也没有一个详细的表或者单子,也没开任何收据。”

  学生家长告诉记者,他们是通过班级家长群将钱微信转给了孩子的班主任老师。家长群里的通知也没有说明费用明细,家长交钱也是交的糊里糊涂的,这位还家长告诉记者,自己本来是不情愿参加的,可没有办法,他还是交了。

  学生家长:“说的是自愿积极主动参与,然后听我小孩说,好像有个老师说不参与的话回来之后要找他麻烦。”

  究竟这类户外拓展是什么样的一个项目呢?为何是由班主任老师收钱,家长对收费明细知之甚少呢?为了把情况核实清楚,记者走访了松滋两家校外活动中心,找到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松滋市润欣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校长邓林泉:“是中小学生的一门必修课,评价结果要进入学生的学分记载,并且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邓校长表示,这项活动的测评会影响孩子的升学,真的是这样吗?记者了解到,润欣校外活动中心位于松滋市斯家场镇,主要负责松滋市中学的户外拓展活动,收费是500元。而另外一家位于松滋市王家桥镇中远青少年社会实践中心负责松滋市小学的户外拓展,而学生家长反映所交的培训费就是通过老师交到了这家培训机构。

  松滋市中远青少年社会实践中心校长万先中:“收费我们是按照教育局的文件,有五块。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加了一个研学旅行,30块钱,一共是490元,这个物价局有备案的(文件)。”

  万校长表示,学生只需要承担交通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等相关的成本费用,并且他们的价格也是在松滋市物价局备案过了。那么这项活动是否真的如这两位校长所说,是教育部门确定的必修课程,价格也经过核准了呢?记者来到松滋市教育局,了解相关政策。

  部门回应:愿参加 评分不影响升学

  松滋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周茂林:“我们荆州市是湖北省研学旅行的试点县市,松滋也根据部里一些文件要求,在经过(松滋)市委市政府同意,反复研究基础上,我们于今年11月份开始在全市启动研学旅行和综合实践活动。”

  这项政策确实是国家教育部所下达的,但是真如培训学校校长所说,会计入学分,影响升学吗?

  松滋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周茂林:“参加这个活动,学校会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体质好坏和参加活动的表现有一个评价,但是这个评价对学生的升学,对学生今后的成绩,其他的评定没有任何影响。学生和家长如果不愿意参加这项活动,那是学校和其他部门都不能强制要求。”

  培训费用究竟如何确定? 说不清!

  那么家长对于收费存在的质疑,周茂林也表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只需要交付成本费用,那么这些收费的具体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既然中远培训中心表示已经在发改局核准备案了,那么记者就来到松滋市发改局了解情况。

  松滋市发改局工作人员陈丹:“你使用的是民政部门的票据,财务管理也是受民政部门监督,你的核准也是民政部门核准的。”

  松滋市发改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远校外活动中心所持有的这一份备案文件,并不代表物价部门对成本进行了监审,究竟活动中心所收的费用是否高于成本他们也不知情。该工作人员还说,这两家培训机构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非盈利性机构,主管部门是民政局。

  记者:“那他们在这儿备案了吗?”

  松滋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备案了的。”

  记者:“那他们价格在这里备案了吗?”

  松滋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价格没备案,价格的话,他们在物价部门核定了的。”

  究竟校外研学培训收费有没有部门核准呢?或者是市场定价呢?民政局和物价局两方的解释让人无从知晓。那既然家长交了钱为什么没有拿到发票呢?

  松滋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我们只社团提供会费发票,民办非企业单位我们是不提供发票的,他们要用发票是税务发票。”

  记者按照民政局提供的信息来到了松滋市国税局,查询中远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心和润欣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资料。经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核实,中远校外活动中心并没有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松滋市国税局纪检组组长李芳国:“已经跟他们打了电话,让他们明天去核查去了。核查以后他有批准开业的批文,我才能给他登记,这样才能给他编统一的纳税识别代码。”

  记者:“如果说他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去年就已经开始做各项培训工作了,他有没有漏税的嫌疑呢?”

  松滋市国税局纪检组组长李芳国:“那就是核查以后,达到标准的话,还不是要叫他补税。如果他达不到标准的话,他的经营活动需要开发票的话,看他是如何处理的。如果说他的经营活动是代开发票的形式,也就是说他已经纳税了。”

  李芳国表示,已经联系了中远青少年社会实践中心所在的王家桥镇税务局对此事进行核查,如果有偷税漏税的情况,将会依法进行查处。

  青少年校外活动本是一项好政策,但是校外活动收费,其实质还是一种消费行为,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家长拥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学校在宣传时也应该向家明确说明。当前国家教育惠民力度逐步加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进校收费行为的监督,不要一边是国家减免各项费用,一边家长所支出的教育成本却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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