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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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追踪:小区绿地变车位 是否合法?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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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新闻网消息: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小区内停车逐渐成为居民的烦心事。家住鸣凤园小区的尹女士在《e线民生》公众诉求平台上反映,自己小区的绿地,正在修建停车位,并被物业拿来出租。

  鸣凤园小区位于金龙路上,记者来到小区时就看到很多处草坪已经被挖开,旁边堆放着沙子和砖块。

  尹女士表示,停车位的修建她并不知情。她去向物业反映情况时,物业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是业主委员会的决议。为了核实情况,记者和尹女士一起来到了小区物业办公室。

  蔡新平说,小区地下停车位本着谁开发谁收益的原则,开发商对地下停车位是只长期出租或出售,并不短期出租,导致小区业主的车没有地方停放,所以业委会才决定要扩建一部分车位。

  美程物业公司经理蔡新平:“是业主委员会通过一批业主的要求,要求他们扩建一部分车位,也就是我们这个小区有13个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经过13个委员认可以后,跟一部分有车的委员商议以后才公布这个决议,扩建这个地方。”

  蔡新平还跟记者提供了一位名叫杨华的业委会成员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杨华的电话,向他了解相关情况。

  鸣凤园业委会成员杨华:“我们也开会研究了,研究之后就说小区车位严重不足。物业公司提出来,就是一些不太重要的部位,当时我们开会也同意了。是这样的。”

  在杨华所说的会议纪要上,记者看到,会议有11名业委会成员参加,有过半数人同意扩建停车位,并且杨华表示,业委会成员还走访调查了部分业主,大家对扩建停车位暂无反对意见。那么,业委会同意扩建停车位,就能够将小区绿地改造吗?记者来到了沙市区城管局咨询相关政策。

  沙市区城管局法规科科长杨高华:“小区绿地的话应该是归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第76条第六款的规定绿地改成停车位的话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话才能改成停车场。如果没有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被侵害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城管部门也会要求其恢复原状。”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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