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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护环境不力 荆州四县市多部门负责人被查处

来源: 湖北日报 2017-12-27

  湖北日报讯(记者罗序文、通讯员刘思雨)12月26日记者从荆州市检察院获悉,2017年以来该院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职务犯罪案件65件83人,其中四个县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因保护环境不力而被查处。

  其中,石首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李某帮助某企业顺利通过环评,收受贿赂,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李某因受贿罪获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环保专项”十大典型案例。

  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监利县水产局、洪湖市渔政局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反规定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许可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围网围栏养殖。其中监利县水产局越权违规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11本,养殖面积3.021万亩;洪湖市渔政局越权违规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43本,养殖面积3.63万亩。监利洪湖两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分别对监利县水产局、洪湖市渔政局等5名责任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今年初,公安县检察院发现该县环保局对某豆制品加工企业非法排污履职不力,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跟进监督,该局仍不整改,经逐级呈报最高检批准后,对公安县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该案成为国家检察官学院行政公益诉讼经典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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