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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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追踪:记者调查 小区地下车位到底属于谁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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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新闻网消息:现如今小区停车位成为了不少人买房的重要参考条件。2017年在咱们《e线民生》公众诉求平台上,关于地下车位的各种咨询、投诉帖就有100多条,梳理了网友们的诉求帖我们发现,大家的关注点主要在地下车位的权属和收费标准两个方面,那今天我们针对大家的关注点来一一说说。

  买车容易停车难,很多小区的业主在购置新房后,也会给爱车购买或者租用一个车位,但在小区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上,大家看法不一。

  枫庐小城业主:“我觉得应该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虽然建设者投入了一定的费用,但是整块地皮还是应该属于我们业主的,我觉得这个事情真的不好说。”

  顺驰太阳城业主:“大多是属于开发商所有吧,反正这个是开发商定的,业主也只能被动选择。”

  浅水湾业主:“肯定是属于业主的啦,因为我在这里买了房子,肯定可以共用啦。”

  那小区地下车位到底是属于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所有呢?就该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不管是地上停车位还是地下停车位,如果说是规划批准的停车位,它的所有权由开发商与业主通过出售或者赠予或者出租的方式来决定所有权。但是如果是防空设施改建的停车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开发商来进行出租,但是第一它是不能出售的;第二出租的年限是不能超过二十年的。”

  许圣国律师也提到了,地下车位分两种,一种是属于人防工程,另一种是不属于人防工程,两种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要分开来看。那我们先来说说属于人防工程的这一类地下车位,荆州市人防办审批科科长李鸿对相关问题做出了解释。

  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科科长李鸿:“人防工程没有明确规定产权是开发商、投资者,所以说投资者是不能买卖的。在具体的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上,他们平常所说的买卖,也是人防工程使用权的转让、租赁,不是叫做买卖关系。”

  李鸿告诉记者,这类车位在平时没有用于人防工程时可作为其他用途,但根据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的需要统一调配使用。也就是说,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是不能买卖的,而不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能不能买卖要看前期规划。现实生活中,荆州的各个小区地下车位是如何管理的呢?我们来看看业主们是怎么说的。

  枫庐小城业主:“不能租,我们小区只能卖,9.8万的9.3万,说实话跟别的小区比好像是便宜的。”

  浅水湾业主:“租肯定划得来一些,卖的话十万到十五万一个。”

  枫庐小城业主:“地下停车位我专门查了一下,它是不具备产权的,现在即使说是买卖,其实是租赁,而且有效期是二十年,因为租赁合同一般只有二十年。那这样的话,我花十万块钱买二十年租赁权,根本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受保护的。”

  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很多业主都表示,对于地下车位他们更愿意租用,而不是购买。但有些小区的车位却只卖不租,让业主们很无奈。业主们说,就算是花几万甚至十几万购买了地下车位,能不能拿到产权证还是一个问号,自己的权益如何保护呢?对此记者来到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主任任善武:“关于地下车位的登记,只有规划计容了的地下车位才有可能办理不动产证,因为我们不动产登记也是依申请登记,即使是计容了也要申请才会登记。据我了解的情况,荆州市到目前为止是没有一家开发公司地下车位是进行了登记的。我个人建议,因为荆州市的地下车位都是规划没有计容,我建议业主在购买地下车库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因为很有可能是不能登记的。”

  地下车位的权属,看来一时还没有一个定论,但对于想买小区地下车位的业主,刚刚任主任也强调了,一定要谨慎,因为这些车位很有可能不能登记,也就是咱们所说的买卖其实也只是二十年的租赁关系。不管是长租二十年,还是按月来租,地下车位的租金标准有没有相关规定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记者走访得知,荆州的各个楼盘,地下车位二十年长租的话便宜的八九万,贵的十多万。而按月租的话也是租金高低不齐,对此记者咨询了荆州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寿远。

  荆州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寿远:“按湖北省定价目录的范围,对于地下停车位的销售或出租,不在湖北省定价目录范围内,所以物价部门无权对地下停车位的销售或出租进行定价。”

  黄寿远告诉记者,对于小区规划的停车位,车位的销售和出租,由开发商和业主或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目前还未出台相关政策依据来调控地下车位的售价租金之前,律师也提醒市民们,买房前要考虑全面,询问清楚。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作为业主在选房选小区时,首先要考虑停车位的问题,停车位到底是开发商具有所有权的规划范围内的停车位是可以买卖的,还是说仅仅作为防空设施只能租赁,或者根本没有任何产权,你要自己考虑到车位所有权的性质,作为业主在购房时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作为开发商也好,作为物业管理公司也好,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出租或出售需要。”

  对于地下车位,虽然法律已经有了相关规定,比如不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开发商又没有登记的,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在具体执行上却并不是如此。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到底该如何监管。一方面,我们希望关于车位的相关规定能尽快完善起来,另一方面我们也再次提醒业主,买房之前就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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