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e线回访:水电气初装费该收吗?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02-06

  点击图片观看新闻

  荆州新闻网消息:今年元月1号,《e线民生》播出了中环城市花园的开发商向业主收取7000元水电气初装费的事,当时,荆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程浩表示,他们已经在着手调查此事。一个月过去了,调查结果如何呢?我们一起来看。

  在之前的节目中,网友张女士说,自己在中环城市花园购房时,被要求交纳7000元的水电气初装费,并且,这7000元收费是约定在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附属条款里的。但是张女士仍旧对这项收费有质疑。该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项收费已经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荆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程浩表示,沙市区发改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1月25号,记者随沙市区发改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中环城市花园销售中心。在销售中心一处的墙面上,工作人员看到了关于水电气初装费的公示牌。那这项收费到底能不能收取呢?

  沙市区发改局工作人员陈钢:“根据湖北省商品房销售实施细则明码标价规定的,商品房必须明码标价,进行销售一房一价。根据规定实施细则的第七条里面的第二款,就是说建筑面积或是套内面积,里面的单价,包括房屋总价,单价里面含它的水电气配套相关费用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是从2017年2月1号开始施行的,《细则》中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水电气初装费已经包含在房价中,不允许另行收取。该楼盘的收费行为显然是违规的,必须责令整改。当天,该楼盘负责人外出有事,于是,1月29号,荆州市中环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郑少清来到沙市区发改局,工作人员就该楼盘的违规收费行为与郑少清进行了沟通,并告知了处理意见。

  荆州市沙市区发改局工作人员陈钢:“您那边我们上周四去看了,发现您那里商品房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特别是配套费那一栏,应该在房价中。根据湖北省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您那里需要进行整改。并且将有多收价款的客户的话,要进行清退。”

  对于沙市区发改局给出的处理意见,该楼盘的负责人也作出了承诺。

  中环城市花园负责人郑少清:“关于配套费的收费标准的公示,我们回去之后把牌子拆下来,然后重新进行公示。第二就是从国家新的政策出来之后,我们价格进行了调整,关于这个配套费我们是肯定不会收了。第三就是收了的部分客户,在春节前后清退完。”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