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启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来源: 荆州之声 2018-03-06
每年春节前后是我市企业招聘的旺季。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昨天,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贺全民作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市民关心的劳动用工问题与听众朋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江陵县郝穴镇的陈先生反映,去年到江陵县三叶制衣厂上班时,制衣厂并没有和自己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双方仅就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进行了口头约定。但到工资结算时,制衣厂并没有按照当时的口头约定支付每天的工资。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贺全民表示,虽然三叶制衣厂没有与陈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但从用工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分析,陈先生与用工单位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陈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支付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贺全民表示,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从本月开始至4月份,劳动监察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5月至8月底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同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带薪年休假、高温补贴等内容日常巡视检查,10月至年底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记者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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