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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地税将迎环保税首个征期 多措并举落实"费改税"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03-23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杨辉 通讯员 涂文琪)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申报,因此,4月1日将迎来环保税的首个征期。为确保首个征期平稳顺利,荆州地税落实多项举措,让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都有严格规定,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其中,符合经过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等情形的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荆州地税部门通过组织培训全市地税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热线坐席人员、城区各税源管理单位,累计培训系统内人员350余人,培养了一批环保税业务骨干,确保环保税法落实落地。

  荆州地税部门还通过开办纳税人学堂,集中宣传环保税法知识,并对已识别环保税纳税大户,如能特科技、湖北旺能、沙隆达等企业,开展了一对一的个性化辅导,累计辅导纳税人1200余户,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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