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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卡乱象怎么办?荆州消费预付卡出台管理办法

来源: 荆州之声 2018-03-22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唐华)《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于今年5月1号起施行,条例针对预付卡的突出问题打出“组合拳”,今后,对于消费者使用预付卡遇到店铺搬迁、老板“跑路”等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并进行投诉。

  今年年初,沙市区董先生在长港路某小区的理发店办理了一张理发卡,充值200元,可没想到,只理过一次发之后,这家店就关门了。

  近年来,生活中,无论是美容美发、洗衣洗车,还是桑拿健身、吃饭K歌,几乎都流行办卡消费。预付充值卡消费这一商业模式越来越流行,但因店面关门停业、搬迁或转让等,由此引发的预付卡不能使用等投诉也时有发生。对此,荆州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鲁佳玉介绍,条例规定:经营者需要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发放,并依法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这样有利于防止经营者一开业就进行促销登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经营者的义务。

  鲁佳玉表示,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需要提前30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消费者。如果不能告知消费者,这种行为就被视为欺诈行为,不管是经营者情况的变化还是消费者理由的变化,经营者都是可以进行退卡、转卡。

  荆州市商务局执法支队队长董宁表示,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协调监管平台,归集经营者发放、兑付预付款的相关信息,加强对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一般对初犯或情节不严重的是一万,最高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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