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交警三大队查获一驾驶营运大货车“酒司机”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04-08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李辉)4月4日,荆州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查获一名酒后驾驶营运大货车的“酒司机”。
当天上午,荆州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荆沙大道红星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1时,一辆号牌为DA52**重型罐式货车沿荆沙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红星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车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满嘴酒气,于是对其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6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王某称自己是昨夜吃宵夜时喝的酒,喝完回家睡了一觉,上午醒来后驾车出门,没想到酒精含量仍然超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之规定,驾驶员王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会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重新报考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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