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挖芦笋贪便宜 监利县4名违法人员被送进"班房"
来源: 江汉商报 2018-04-09
近日,监利县刘某等4人因哄抢采挖乌龟洲上的芦笋被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监利派出所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今年4月3日以来,监利县刘某等4人相约乘坐渔船前往长江监利乌龟洲采挖属于国有资产的芦笋,被正在水上巡逻的长航公安监利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由于生长在乌龟洲上的芦苇属国有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刘某等4人的采挖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了哄抢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荆州分局监利派出所依法对该4人予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居民:私自采挖乌龟洲上的芦苇是违法行为,同时会损害芦苇的生长,减少产量,不仅破坏了乌龟洲上原有的生态环境,还会导致严重的砂石流失,破坏航道,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冒着江水危险做出采挖芦苇的违法行为。(记者谭世海通讯员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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