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准驾不符被高警江北大队查获 受行拘七日处罚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04-12
荆州新闻网消息:近日,荆州市公安局高警江北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起多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在调查取证中,该当事人闪烁其辞,回避事实,在铁证面前,当事人承认自己错误,最终受到了行政拘留数日的处罚。
4月9日下午,高警江北大队依托辖区重点收费站,在监江高速公路江陵北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5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鄂E23330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指挥车辆靠边停车后,发现该车辆尾部未按要求悬挂机动车号牌,遂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并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盘查,驾驶员秦某神情自若,声称该车辆尾部号牌于几天前不慎遗失尚未补办,而驾驶证则落在家中,未随身携带。
然而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后发现,当事人秦某拥有C1驾驶证,于今年3月5日因准驾不符被潜江交警查处,驾驶证当前正处于依法扣留状态。其已经涉嫌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且此次该驾驶员驾驶的同样是重型仓栅式货车,再次涉嫌了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了解情况后,发现该驾驶员已经同时涉嫌三个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并非初犯,有累教不改的情节。
面对谎言被拆穿,民警当面指出其数项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秦某却还不死心,顾左右而言他,不肯正视自己的错误,言语间还透露出一种自认为交交罚款就能了事,自己今后还是我行我素的态度。直到涉案车辆被民警依法扣留,秦某被告知自己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时,他才慌了神,只得承认:近段时间因业务繁忙,又想节约相关费用,一直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跑业务。因为害怕交警检查,所以绕开城区道路专捡高速公路行驶,没想头一回来到荆州,就被高警查了个正着!
4月11日下午,嫌疑人秦某来到江北大队大队部接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秦某同时涉嫌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准驾不符及上路行驶机动车未按要求悬挂机动车号牌三个交通违法行为。高警江北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罚款,同时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目前,秦某已被移送至江陵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他人的负责,也是对自身的负责,怀抱侥幸心理终究会害人害己。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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