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8-05-05
荆州新闻网消息:为切实解决驻村工作队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精准选派人员。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人为35岁以下年轻干部,市县驻村工作队长应为处科级干部。要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重中之重,切实选优派强驻村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纪律观念淡漠的;年龄过大身体条件差的;非在编在职的;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精准安排帮扶。统筹整合各方工作力量,科学组建、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实现贫困村一级单位帮扶全覆盖。对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开展同步帮扶,每个非贫困村要安排1家帮扶单位,帮扶单位要明确1名干部脱产驻村,乡镇要安排1名干部包村。驻村干部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加强督导检查。严禁搞“走读式”、“挂名式”驻村,严禁在村级报销应由派驻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对违反“十不准”、“八个严禁”、“五个不准”等工作纪律的驻村工作队队员予以召回,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派出单位负责人、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加强考核激励。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成绩纳入派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探索建立处科级后备干部和新任职处科级干部到驻村扶贫一线锻炼制度,鼓励驻村干部真驻实扶、扶出成效。
提供保障支持。派出单位要安排驻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必要的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打印费等办公所需各项支出。派出单位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活补助、交通包干费、往返车票和驻村期间的水、电、气、房租、劳务等费用,在派出单位据实报销;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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