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即日起 两单位联手整治北湖路盲道被擅自变更行为

来源: 江汉商报 2018-05-24

  即日起,市市政管理处联合市交管二大队,共同对沙市区北湖路擅自变更盲道的行为进行为期20天(含维护期)的整治,市政处将出资近15万元对已变更的盲道按技术规范进行还原。

  盲道本是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的道路设施。北湖路部分经营业主为方便停放机动车,逃避交管部门的处罚,私自将门店前人行道中的黄色盲道进行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行为。

  经统计,目前北湖路存在16处共计600多米的盲道已被人为进行更改,有的盲道紧邻门店前,有的中间中断,甚至还有的被移到的人行道边缘,严重影响盲人的安全出行。(记者王子瑶通讯员余雷)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