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来源: 荆州日报 2018-05-25
近日,记者从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获悉,该区畜禽禁养区划定范围有所调整,禁养区内将禁止畜禽养殖。
该区将原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即荆州市中心城区开发区范围(东起东方大道,西至红星北路,南起长江北岸,北至豉湖渠的合围区域)建成区,调整为荆州开发区中心城区(东起深圳大道——北京东路延伸线——铁路线——荆江大堤——盐卡——长江北岸——豉湖路——北至马蹄港渠——东至王家港路——豉湖渠路深圳大道),合围37.42平方公里范围内。
据了解,该区此次畜禽禁养区划定调整,本着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经调整后的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对现有的各类未达标排放污染物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乡镇场和环保部门限期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经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保留并完善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措施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全部资源化利用,没有外排,有外排的必须整改或关闭搬迁。调出的区域作为限养区,其他区域暂时不作调整。(驻荆州开发区记者黄思明特约记者罗成)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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