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展消保条例进校园活动 为学生普及维权知识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8-06-06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蔡国然)学生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然而由于涉世未深、缺乏相关的维权常识,很多学生在遇到消费问题时往往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最近,荆州市工商局城南开发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就走进校园,为学生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在荆州技师学院的教室里,城南开发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正在给学生讲新实施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法律法规。新的条例里有很多与学生息息相关的内容,比如网购。
在听课的学生中,刘枫去年曾遇到过网购的纠纷。刘枫第一时间联系了商家,希望退货。然而对方却拒绝了这个要求。
通过今天的学习,刘枫这才知道,在网上购买的商品,7天之内是可以无理由退货的。当时商家的说法其实根本站不住脚。
课堂上,工商人员还给针对学生外出就餐情况,告诉大家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
根据新的消保条例,餐饮单位应当为顾客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能强制收取餐具费。
这次的消费知识进校园活动由荆州市工商局城南开发区分局、消委分会主办,旨在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中心城区物资储备充足,市民无需抢购囤货! 2021-11-05
- 荆州正在征求意见!事关电动自行车! 2021-11-03
- 创文进行时:国资系统开展洁城行动 社区面貌焕然一新 2021-11-02
- 直击!沙市区红星路小学1000多名学生接种新冠疫苗 2021-11-02
- 世行专家团考察荆州古城历史文化展览馆建设情况 2021-11-02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