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快告诉爸妈 湖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次上调!

来源: 湖北日报 2018-07-05

  7月4日,省人社厅网站公布2018年湖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1%,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今年是我国基本养老金第14次连续调整,也是第三次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今年,湖北省继续按照统一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既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又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政策解读>>

  ◆养老金具体怎么调

  调整方案,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个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

  ◆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分三档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多缴多得

  养老金发放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革命老同志、艰苦地区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 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将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含今年1月起补发的金额)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位。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要求7月底前发放到位;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纳入参保的由发放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尚未纳入参保的由发放其退休费的单位代调或预调,都要求8月底前发放到位。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