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出炉 你家孩子在哪上学?

来源: 荆州新闻网综合 2018-08-14

  暑假已经过半,很多家长网友们都在咨询马上9月份开学,孩子们该上哪里的小学、初中。

  近日,荆州城区(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服务辖区公布,快来看看自家娃在哪儿读书吧!

  荆州区:

  记者从荆州区教育局获悉,荆州区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及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服务辖区。

  方案依据相关教育法规及荆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精神,结合荆州片区实际而制定,实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原则。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登记入学(鉴于荆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正在布局调整中,今年招生服务辖区暂不作大调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实行免试、自主招生。

  重点人群优待原则。对市荣誉市民、现役军人及军烈属、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在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荆重大投资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子女予以适当优待。

  标准班额配置原则。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严格控制大班额,杜绝在2018年起始年级出现56人以上(含56人)大班额;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异动管理,杜绝由转学造成新的大班额。

  招生办法

  新生资格认定,坚持“尊重事实、合理合情”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学生入学要求。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各类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新生入学。

  第一类:父母或学生本人房产、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

  第三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四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房产房、廉租房等公房内,且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城区内。

  第五类:房产手续已抵押银行的,银行出具有合法证明。

  第六类:购买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入住的。

  以上六类学生登记时须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一、二、三类要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及自行租住房屋,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要在一年以上。

  第三类另需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的无房产证明。

  第四类须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一年以上)、缴纳煤气水电网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7年6-12月)。

  第五类须提供:户口簿、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一年以上)、缴纳煤气水电网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7年6-12月)。

  第六类须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年以上)、交款票据、缴纳煤气水电网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或未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以上六类学生入学按顺序依次接收。若学校学位已满,未能入学的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残疾少年儿童。由家长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外新生入学。

  第一类:市荣誉市民、现役军人及军烈属、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在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荆重大投资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子女等。以上学生须提供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必备)等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登记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调剂安排。若因学位不足未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按照优待原则,安排到另外学校就读。

  第二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有效期内的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荆州城区的《居住证》(居住2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相对就近原则到荆南中学、楚都中学、四机中学、西门小学、太晖小学、南门小学、御河小学、新风小学、荆州小学城南校区等城区学校登记。若报名的学校学位已满,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登记,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另行指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类:城区拆迁户子女。凭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可选择在原住所服务辖区学校入学,也可在新住所(凭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服务辖区学校登记入学。

  ★荣誉市民子女、现役军人及军烈属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荆重大投资商子女、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城区拆迁户子女等各类学区范围外新生入学必须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各学区划定的招生范围实行免试登记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自主招生、双向选择、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

  时间安排——

  8月10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

  8月10日—12日,公示荆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8月13日—24日,登记、走访、确认。

  8月25日—26日,区级审核。

  8月27日—28日,电脑分班。

  8月31日,新生入学报名。

  招生规范严字当头——

  严格招生时间。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时间进行招生。

  严禁选拔招生。严禁学校采用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严格控制择校。严禁招收沙市区、开发区学生;严禁招收区外择校生;严格控制乡镇学生到中心城区学校就读;严格控制相邻片区学生择校。

  严禁超计划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服务辖区

  一、城区小学

  1.实验小学城中校区:

  迎宾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含薄利电器),西至球场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

  荆北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拥军巷东街(延伸至北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

  荆东路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东至市粮食局、市物质局延伸线至北城墙,南起张居正街北街,北抵古城墙。

  实验小学城东校区:

  草市社区、东升社区、马河社区、东桥社区、高路村、黄山村、彭湖村、岳山村五组、海湖村、郢北村。

  2.荆州小学城中校区:

  荆中路南片区:东起球场路西街,西至便河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

  荆中路北片区:东起拥军巷西街延伸至北城墙,西至育才巷东街、江陵中学、区教育局延伸至北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

  荆州小学城南校区:

  白龙社区、荆西社区。

  3.实验中学小学部:

  荆中路北片区:东起育才巷西街,经江陵中学、区教育局延伸至北城墙(不含江陵中学、区教育局),西至西城墙,南起荆中路北街,北抵古城墙;

  荆中路南片区:东起便河路西街,西至西城墙,北起荆中路南街,南抵古城墙;

  城外片区:新南门外郢都路往南至市场路超强量贩广场临街门牌住户。

  4.东门小学:

  荆南路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延伸至南城墙,东至东门城墙,北起张居正街南街,南抵古城墙;

  荆东路片区:西起市粮食局、市物质局延伸至北城墙,东至东门城墙,南起张居正街北街,北抵古城墙。

  城外片区:东起东环路西街,西至护城河,北起荆南路九龙桥,南至武德路。

  5.四机中学小学部:

  四机社区。

  6.西门小学:

  西门社区、九阳社区、太东社区。

  7.太晖小学:

  人民北路以西住户,太晖村、三红村、新生村、荆安村一组、得胜街门牌住户。

  8.南门小学:

  新民社区、学堂洲社区、梅村社区。

  9.御河小学:

  御河社区。

  10.新风小学:

  新风社区。

  11.楚都中学小学部:

  人民北路以东住户,荆北村、郢城村、郢南村、五台村、荆安村(不含一组)、岳山村(不含五组)、茶庵寺社区。

  二、城区初中

  1.东方红中学:

  屈原路东片区:西起屈原路东街,东至东城墙,北起北城墙,南抵南城墙;

  荆中路北片区:西起拥军巷东街,东至屈原路西街,南起荆中路北街,北至荆北路南街;

  荆中路南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托塔坊路东街,北起荆中路南街,南至南城墙。

  城外片区:新民社区,梅村七、八、九组居民,安心桥社区(东北京西路路西街,西至护城河,北起荆南路九龙桥,南至武德路),小北门外化工队片区。

  2.实验中学:

  荆北路片区:东起屈原路西街,西至人民路东街,南起荆北路北街,北抵城墙;

  荆中路北片区:东起拥军巷西街,西至人民路东街,南起荆中路北街,北至荆北路南街;

  人民路西片区:东起人民路、托塔坊路西街至古城墙,西至西门城墙,南起南城墙,北抵北城墙;

  城外片区:新南门外郢都路往南至市场路超强量贩广场临街门牌住户,西门外繁荣南北街及大北门外得胜南街临街门牌住户。

  3.四机中学:

  四机社区,荆西社区,九阳社区,太东社区,荆秘路南北街(不含繁荣街南北门牌号码),长江大学西校区。

  4.实验小学城东校区:

  原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毕业生(草市社区、东升社区、马河社区、高路村、黄山村、彭湖村、岳山村五组、海湖村、郢南村)。

  5.荆南中学:

  学堂洲社区、梅村社区(不含七、八、九组),御河社区、新风社区、白龙社区。

  6.楚都中学初中部:

  河套社区、茶庵寺社区、太晖村、新生村、荆安村、荆北村、岳山村(不含五组)、郢北村、五台村、三红村、新桥村、花园村、纪南村、拍马村、红光村、高台村、松柏村、荆州大道东西住户。

  三、农村初中

  1.雨台中学:枣林小学、官坪小学、九店小学、董场小学。

  2.马山中学:马山小学、裁缝小学。

  3.川店中学:川店小学、藤店小学。

  4.八岭山中学:八岭山小学、新场小学、王场小学。

  5.李埠中学:李埠小学、万城小学。

  6.益华中学:弥市小学、里甲口小学。

  7.天保中学:天筑小学、太平口小学、邱市小学。

  8.太湖港中学:太湖港小学、西门学校、梅槐小学。

  9.菱角湖中学:菱角湖中学小学部毕业生。

  四、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招生服务辖区,以各学区据村组出生人口数相对就近划定为准。

  沙市区:

  该区继续按照小学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整班随机派位等原则,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小学: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沙市区小学新生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划片、免试、相对就近、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

  招生对象(城区)为沙市区域内,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由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有效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查验证明、幼儿手册及学校所需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对应片区学校登记,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片区划分见下面表格)。

  要求严格控制择校,严禁超班额招生,严格平行分班。

  2018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片区网格图

  注:华侨城、沙市天地、上海公馆等新建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继续在北二小和文星中学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随机派位的时间为8月23日上午9:00,请家长于8月21日至22日下午17点前,持户口、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原件)到文星中学招生接待处登记。对于逾期未参加随机派位摇号的适龄儿童将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学位的学校安置入学。

  2018年沙市区乡镇小学新生招生片区分配表

  时间安排——

  2018年8月24-25日,各小学对拟招适龄儿童登记审核。2018年8月26-27日,基教科统筹随迁子女等其他特殊情况类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核发《就学联系函》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018年8月27日上午,学校上报拟录取新生名册和各类学生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2018年8月29日,各小学到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102领取核准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并最终确认新生名册。

  2018年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名注册。

  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有效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查验证明、幼儿手册及学校所需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对应片区学校登记,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在沙市城区的有效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户口簿和身份证;

  适龄儿童出生证以及有效儿童预防接种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学位已满,可到沙市区教育局基教科(S102室)登记,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学位的学校统筹安排其入学。

  如果因城市教育容量有限,所有小学均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地完成义务教育。

  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各小学有权拒收。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尊重家长和入学儿童意愿,妥善接受片区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任何学校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政策照顾类学生入学办法——

  烈士、现役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引进的高科技人才、投资商、援藏干部等子女入学,持本单位和政府验章的入学申请函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向区教育局报告并拒收。

  居住在沙市区的外籍和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对父母户籍在本地,子女户籍在港澳台或境外,提出入学申请的,由沙市区教育局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片外生入学办法——

  对于招收各类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招收片外生。片外生的招生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但必须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沙市区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和批准。

  拆迁生入学办法——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必须持有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等证明材料。

  属原拆原迁且符合原居住地片内生条件的(限于拆迁前出生的儿童),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划片入学,也可在迁入片区入学;

  属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在安置地所在片区入学,如果学位不够,也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属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在原片区学校就读。

  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和多校划片整班随机派位相结合

  沙市区小升初根据全区中小学实际分布现状和小学应届毕业生人数及中学招生计划数,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与多校划片(整班随机派位)相结合等原则招生。

  规定严格控制择校、严格平行分班,严禁选拔、超计划、超班额招生和非通知入学,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时间安排——

  2018年8月12日,获批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进行体艺特长生测试后上报录取名单、核实学籍信息。

  2018年8月14日,多校划片学校进行整班分配随机派位;抽号中学进行通知书盖章。

  2018年8月16-17日,接受返乡和随迁子女等就读申请、择校生审核验章。

  2018年8月20日,小学领取并发放通知书,中学领取学生名册,基教科统筹为随迁子女等其他特殊情况类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核发通知书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018年8月22-23日,七年级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中学报名。

  2018年8月26日报新生名册到基教科。

  2018年8月31日,公布分班结果,新生进班。

  国网内在籍学生分配办法——

  依据各小学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初中招生计划,制定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分配方案。

  能一校对口分配的小学,一律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一律直升到本校初中部就读。

  乡镇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初中就读。

  不能实行一校对口直升的小学实行多校划片,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随机派位(“抓阄”)的办法整班分配。

  其班级去向的确定,以学籍管理平台数据为准,由中学代表随机抽选,确定班级对口中学。

  若有中学不到场抽号,其他学校抽号后剩余班级则为该校招录的班级。

  操作全过程接受由市教育体育局、区纪委、区教育局监察室、区公证处、媒体记者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抽号结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政策照顾学生入学办法、择校生入学办法等与小学相同。

  体艺特长生入学办法——

  获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可以招收体艺特长生。

  招生对象为在音乐、体育、绘画和舞蹈等方面具有特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其中体育特长生比例不超过5%,艺术特长生比例不超过3%。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在教育局的监督下组织特长专项测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核发新生入学通知书。

  对于招收各类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招收适量择校生。

  择校生的招生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但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和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方案。

  民办学校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行自主招生,不划定区域,但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必须签订招生工作廉洁承诺书

  沙市区教育局今年更加强化招生工作的规范,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家长不得宴请推荐人,送礼品礼金。

  推荐人不得接受所推荐学生家长的吃喝宴请,推荐人不得接收家长礼品、礼金。自觉承担配合学校对所推荐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责任。

  对于所推荐学生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推荐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

  所推荐学生的年龄和户口所在地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如不符合文件相关规定,其后果由推荐人和推荐学生监护人共同承担。

  留存相关资料供学校和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荆州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片区分配

  1.荆州开发区实验中学:沙市农场所辖窑湾、王桥、北港、洪塘、杨场、渔龙桥、荆农分场,联合街办所辖连心、军刘台、宿驾村、跃进村、三板桥、新华村、竺桥村、常湾村、园艺场、幸福村、荆东新村、金源世纪城

  2.岑河农场中学:岑河农场所辖分场

  3.周黄小学:庙兴、黄渊、黄港分场

  4.滩桥初中:滩桥镇所辖村居

  5.滩桥小学:滩桥镇所辖村居

  开发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划片、免试原则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免试入学。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文件精神,联合街办所辖的(原属于沙市区朝阳街办)季家台、燎原、周梁玉桥社区、玉桥、月堤、孙家河、翠湖苑等社区及胜利村(1-2)、由沙市区统一招片招生入学。

  (二)相对就近原则

  各小学新生招生实行相对就近原则,即适龄儿童到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廉租房和公租房户主子女以其廉租房和公租房所属片区为主。空户、挂户及集体户等“人户分离”的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开发区教体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三)通知入学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按照2018年度学校招生片区,对每位新生发放由学校和区教体总支共同验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入学报名和注册学籍。

  二、招生对象

  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区教体总支批准后可适度放宽。

  三、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薄、房产证、出生证、有效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幼儿手册及学校所需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对应片区学校登记,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片区划分见附件一)。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在开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2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以及有效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学位已满,可到开发区教体总支登记,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开发区管辖的有学位的学校统筹安排其入学。如因现有教育容量有限,开发区所辖的学校均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地完成义务教育。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各学校有权拒收。

  (三)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尊重家长和入学儿童意愿,妥善接受片区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政策照顾类学生入学办法

  烈士、现役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引进的高科技人才、投资商、援藏干部等子女入学,持本单位和开发区有关部门验章的入学申请函到开发区教体总支审核后,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向开发区教体总支报告并拒收。

  (五)拆迁户子女入学办法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必须持有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等证明材料,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划片入学,也可在迁入片区入学。

  四、相关规定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招收的学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采用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五)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七)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八)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九)严禁非通知入学。按照2018年度学校招生计划

  数,对每位新生发放由学校和区教体总支共同验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入学报名和注册学籍。

  (十)严格“预防接种审核报告”查验。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将预防接种纳入儿童入学报名程序。入学时需交《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到学校存档。

  五、时间安排

  (一)2018年8月24-25日,各校对拟招适龄儿童登记审核。

  (二)2018年8月26日上午,学校上报拟录取新生名册和各类学生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区教体总支审核。

  (三)2018年8月26-27日,教体总支统筹随迁子女等其他特殊情况类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核发通知书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2018年8月28日下午,各学校到区教体总支领核准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并最终确认新生名册。

  (五)2018年8月29日,学校通知或送达新生录取通知书给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人。

  (六)2018年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名注册。

来源:无线荆州、荆州新闻网官微、荆州日报客户端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