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表决通过《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8-08-30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刘力)8月29日至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了《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该条例从长湖保护范围、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管理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推进长湖依法管理,解决长湖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及有关说明、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关于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本次会议首次听取了市“两院”半年工作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题调研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议案,通过了关于接受杨智同志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出席会议。
副市长唐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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