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09-28

  正义网湖北9月25日电(通讯员程惠)近日,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贤准依法列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董某某等涉嫌盗窃罪案发表检察意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丽兰主持会议。

  在听取承办人案件情况汇报后,易贤准代表检察机关针对犯罪事实、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阐明了观点,为审委会研究案件提供检察监督意见。

  易贤准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及“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是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的重要途径。这有利于促进检法两院从简单的“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转变,从“背靠背”向“面对面”转变;有利于实现检法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和审判工作精细化水平,对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大有裨益。荆州区检察院将积极列席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充分发表检察机关意见,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

  荆州区法院院长苏丽兰对检察长易贤准列席法院审委会表示欢迎,她强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审判机关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坚持加强与区检察院的工作沟通协作,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保证案件质量,真正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