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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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追踪: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该归谁?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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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新闻网消息:商场促销、楼盘介绍、培训机构推广,每天进入小区,都能看见五花八门的广告,真是令人眼花缭乱,不知道您有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在小区里做广告,是免费的吗?如果不免费,这些钱又去了哪里呢?近日,e线民生的记者就针对这类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

  记者先后来到时尚豪庭、长江尚品、人信汇等小区,发现这些小区的电梯以及楼道内都粘贴了各种各样的广告。物业在广告上墙前,有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呢?

  业主:“没问过,也没有讨论过,没有关注过。”

  大部分业主都表示,自己并不太关心这个问题,物业公司在出租小区广告位前也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电梯井、楼道间、公共门厅等都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那在业主们眼中,这部分广告收益,是应该归谁所有呢?

  部分业主表示,在他们看来,公共用地的广告收益应该用于小区建设,但大家并不清楚广告收益的明细,物业未公示,他们也不会主动与物业公司去沟通这类问题,记者也来到部门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记者:“是有什么不方便讲的地方吗?”

  长江尚品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我们沙市各个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关系很微妙。”

  这位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回避了我们的采访,随后记者又希望联系物业经理进行电话采访,却遭到了这位工作人员的拒绝。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时尚豪庭等几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对小区广告收益问题都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于是记者又来到了荆州市物管中心,但是物管中心也没有给出回应,只是说小区广告收益问题,业主委员会可以和物业沟通协商。最后,记者来到了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就此类问题进行了咨询。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利用小区的公共设施,比如楼梯间或者公共走道设置广告,如果说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有约定,按照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必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才能进行广告发布。”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基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虽然收益一般情况下都归业主所有,但是一般不会发到各家各户,那么就用于公共开支,当然业主委员会在年终查账的时候,发现开支不明的话,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开支的明细,或者通过物业管理协会,来进行协调处理,如果实在协调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017年,陕西广播电视台报道过,西安世家星城小区158部电梯带来近20万元收益,有三成留给物业公司作为日常经营、管理的费用,另外七成在业主代表的监管下,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或许,这可以作为我们荆州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关于小区广告收益问题解决办法的一个参照。其实,归根结底,业主要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来维权。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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