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屡教不改!洪湖一男子三次酒驾均被查 两证全被注销

来源: 江汉商报 2018-10-23

  10月17日,洪湖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司机李某3次饮酒驾驶三轮摩托车,依法将李某的行驶证、驾驶证全部注销,并将其车辆依法查扣。据办案民警说:“这是为了严格执法,严惩酒驾,还安于民采取的行动。”

  10月17日16时许,该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东在洪湖城区道路上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遂用警车上的喊话器示意三轮摩托车靠边停车。民警将车拦下后上前询问驾驶人情况,闻到李某身上有一股酒气。经询问李某交代自己今年66岁,家住洪湖市文泉东路新车站附近,今天中午在家中吃饭时喝了2杯啤酒,随后便睡下了,因下午四点钟要给摊主送鱼,自己醒来后觉得喝酒过了几个小时了,而且路程只有几百米,并未在意,便直接驾车准备前往菜市场。

  民警将李某连人带车带回中队,通过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确认李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对李某的驾驶记录追踪倒查,发现李某曾有过两次酒驾记载,且受过处罚。交警一中队民警见李某屡教不改,遂将李某的驾驶证、行车证一齐注销,并将其车辆扣留。(特约记者 吴道敏 记者 张明金 通讯员 张然明 阳亮)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