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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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追踪:上班意外摔伤 认定工伤出岔子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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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新闻网消息:最近,《无线荆州》平台上的一则关于“上班路上骑车摔伤是否算工伤”的帖子,引来了很多网友的围观。网友感恩的心说,在路上都算工伤了,在厂区能不算吗?去劳动监察局请求支援。网友辣眼睛说,只要上班的路上受伤都算工伤,我们单位是这么规定的。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随记者了解具体情况。

  诉求人周先生:“在厂里面,(骑车)转弯的时候,由于视线受到影响,对面来车,我紧急刹车,导致我摔下来。现在我已经摔伤了,已经无法工作了,没有生活来源,以后生活怎么办。”

  躺在病床上的这位,就是当事人周先生。去年4月份,他来到荆州一公司食堂做厨师,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今年10月8号早上,周先生在上班路途中,不慎摔伤。周先生回忆,当时自己摔伤后,公司的人把他送到医院就走了,公司负责人给了一万块钱做检查。经过一番检查后,医生告诉周先生,他这属于粉碎性骨折,需要开刀做手术,于是周先生就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

  诉求人周先生:“他说你先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然后我就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说好,等你出院的时候来给你结账,保险公司说肯定要先垫钱,就半夜的时候,我们那个食堂的杨老板就送来了2万块钱,第二天就做手术。”

  周先生告诉记者,当天做完手术后,公司一共给的三万块钱就用完了,处于欠费状态,于是他就再一次和公司取得了联系,而这一次,公司负责人却说周先生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他们没有责任,并说之前给他的钱是借给他的。

  诉求人周先生:“公司目前给我垫付了3万块钱,现在消费是4万块钱,我自己已经垫付了1万,一年以后的话,根据医生说取钢板的话,还要1万多块钱。”

  现在,周先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现在只能天天躺在床上,每天的吃喝拉撒都是由老婆来照料。周先生一再联系公司负责人来解决问题,可公司负责人说让他走法律程序。周先生这才想起来,当时自己进入公司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为此,记者多次尝试与公司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可对方一直未接。随后记者来到荆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荆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卞军:“上下班途,他是发生交通事故,要本人不占主要责任的,才会认定工伤,现在目前,按你说的,他无法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说首先这个我们受理都有问题,就不可能受理,这个东西就无法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要认定工伤的话,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周先生当时并没有报警,就更没有责任书了。卞军表示,如果劳动者提供了相关证据,在他们受理时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有两种途径可以进行维权。

  荆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卞军:“第一个是对我们的认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第二个就是,他发生这种事故、意外的话,如果单位有赔偿责任的话,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进行索赔。”

  那们对于劳动者在上班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该怎么办?

  荆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卞军:“一个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第二个是可以向仲裁部门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他应当得到的赔偿。”

  在这我们要提醒大家,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要通知交警部门来处理并备案,这才是后续认定工伤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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