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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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装修完施工方不干了 松滋王女士很闹心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8-10-25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煜 瑶孙颖)装修住新房,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件高兴事,可是松滋市的王女士夫妻二人却感到很闹心,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王女士夫妻两人在松滋市新江口镇上有一套商住两用房,今年6月份,王女士想把房屋装修一下,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一个私人装修队的负责人吴先生,双方口头约定了装修事宜。双方协商1万8千元包工包料,完工了以后再给钱。

  之后,施工人员进场装修,装修过程中,王女士发现房屋的地板砖铺设得不平整,并且部分地板还有空心现象,于是就向施工方吴先生反映。

  王女士说,当时对方承诺会处理这些问题,可是却迟迟没有返工,并且工期一拖再拖,一直未完工。后来经过催促,对方才继续施工。施工后,水电工开始找王女士要买材料的钱,王女士说完工后再给,水电工随后退场。

  从那之后,装了一半的房子就一直停工到现在。

  事情僵持下去不是办法,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施工方吴先生。吴先生说,地板和墙面的问题他一直承诺会解决,但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让他和王女士夫妻闹得很不愉快。吴先生说,王女士连买材料的钱都不垫付,他已经不打算继续给王女士家施工了。

  无论记者如何劝说,吴先生的态度都很坚决。那王女士的房子该怎么办?吴先生是否有责任继续施工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表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但是按照已经履行的情况来看,双方应该存在口头的合同,如果双方对开工与竣工的时间约定不明,作为业主一方有权要求施工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完成施工。

  因为工程已经做了一半,为了避免扩大双方的损失,律师建议双方重新约定完工和付款时间以及修复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后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提醒大家,装修房屋时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特别要对房屋的装修质量以及开、竣工时间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且要对付款以及付款的条件也约定清楚,避免产生纠纷。

  不管怎样,问题出现了就要及时解决,不管是继续施工还是结束合作,都希望王女士和吴先生双方能够面对面好好沟通,协商出一个解决办法。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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