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一警察大队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来源: 荆州日报 2018-10-31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获得“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执行工作安全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近年来,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以服务审判工作为中心,按照“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文明、装备精良”总要求,不断优化警务管理机制,完善装备设施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加强体能、业务技能训练,不断提升警务保障水平,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审判执行安全提供坚强的后盾。
该司法警察大队是一支思想坚定、素质过硬的准军事化队伍,曾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单位,2015年、2016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7年荣立集体二等功。(记者肖潇通讯员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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