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公布!前10月,荆州37名县处级干部受处分
来源: 荆州日报 2018-11-15
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9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290件,谈话函询229件次,立案1702件,党纪政务处分1463人。处分县处级干部37人,乡科级干部217人,一般干部375人,其他人员834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882人次。其中:
第一种形态141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9%;
第二种形态1268人次,占44%;
第三种形态151人次,占5.2%;
第四种形态52人次,占1.8%。
百科:“四种形态”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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