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万俊:苦守4年抓获盗窃嫌疑犯 刑侦一线练就“火眼金睛”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8-11-28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王帅)在湖北江陵,有这样一位年轻民警,他工作年限不长,但已身经百战,先后破获各类的案件300余起;他看似其貌不扬,却拥有着一双“火眼金睛”,能敏锐地在海量视频数据中迅速发现并锁定犯罪嫌疑人。他就是江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万俊。

  万俊,男,31岁,中共党员,201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江陵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员。因工作成绩突出,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次,并多次被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评为“先进个人”、“十佳民警”。从警7年来,他始终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并通过自己的刻苦钻研,逐渐从一名刑侦工作的门外汉成长成为业务骨干、图侦专家。他曾先后参与侦破“01.25”江陵张万福金行百万黄金被盗案、“11.15”江陵实验中学60万现金被盗案、部督“5.14”非法生产、制造制毒物品案、省督“11.25”系列电信诈骗案等一系列大要案件,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谱写了一曲曲执法为民的动人乐章。

  2018年3月22日,对于别人来说是普通的一天,但对于万俊来说却是永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万俊和他的战友们在江陵县普济镇抓获了三名盗窃犯罪嫌疑人。这在他7年的从警生涯中本是极普通的一次抓捕,但这三人中有一个小个子姚某,却是万俊四年来日思夜想都要绳之以法的人。姚某正是2014年9月12日发生在江陵县白马寺镇一桩盗窃旧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4年9月12日上午8时30分许,万俊像往常一样来到办公室,查询前一天的警情。突然,大队领导打来电话说白马寺镇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一个卖水果的小商贩在自己的水果摊被人将包偷走了,包里有她刚取的5万多元钱。接到领导的电话后,万俊立即和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对现场开展勘查,并很快在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中发现了三名犯罪嫌疑人。从视频监控中,万俊得知:三人作案手法娴熟,配合默契,一看就是惯犯,而且作案时均戴着头盔手套,作案时间极短,现场没有遗留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万俊深知这5万多元钱对于一个卖水果的小商贩是多么重要,他下定决心要将这5万元追回来。由于案发现场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于是万俊调取了白马寺镇及周边乡镇的近百个监控、数十G的视频仔细观看,一帧一帧的分析嫌疑人逃跑的路线。最终在资市镇的一个视频监控里看到了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正面像,但由于图像模糊,以此作为证据远远不够。三名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很强,在逃跑过程中有意躲避视频监控,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僵局。此后,万俊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向江陵周边县市公安局发协查等,但案件进展都不大。同时,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到江陵辖区作案。直到2018年3月22日,江陵县郝穴镇农贸市场又发生了一起菜贩钱包被盗案。万俊通过调取农贸市场周边监控视频,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那正是四年前白马寺镇那起案件中的小个子姚某。“这次决不能让他溜了”万俊心里暗暗想到。万俊一边调取监控视频,追踪其去向;一边向领导汇报,请求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通过查看视频监控,万俊发现嫌疑人作完案后向普济方向逃窜,他和同事们一同驱车前往普济,并很快在普济菜市场发现了那名小个子,但这时小个子的两名同伙却不知所踪。万俊很快判断出这两人可能到别的地方踩点去了,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决定再多观察一下。果不其然,5分钟后,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也出现在了普济菜市场,这时,早已等候在此的万俊和专班民警一拥而上,将正准备再次实施盗窃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2014年以来在湖北省各地流窜盗窃菜市场、水果摊案件30余起的犯罪事实。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他们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作案方式,并不经常在一个地方作案,以免被当地公安机关抓住。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再来江陵,还是被抓了现行。

  系列盗窃案的侦破,让万俊长舒了一口气。他说,这个案件就像一根鱼刺卡在他的喉咙,吞不进去又吐不出来,十分痛苦。有时候做梦,犯罪嫌疑人姚某模糊的脸都会浮现在眼前,虽然受害人没有苛责于他,但他心里总感到十分愧疚。如今,姚某等人被绳之以法,受害人的5万元页追了回来,还是应了那句话“正义有时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