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价与标签价不一致 这种套路要当心
来源: 江汉商报 2018-12-10
近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沙市区某皮鞋店购买女士皮鞋时,鞋柜柜台标价为439元/双,现场进行“5折”销售。消费者以220元/双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皮鞋。但消费者发现所购皮鞋鞋盒上标明“全国统一零售价339元/双”,按照统一零售价计算,商家应该只收取170元。消费者认为多收取了50元,而且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应该予以退还50元和按照“退一赔三”条款予以赔偿。
沙市工商分局凤凰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了解。消费者现场出具了购物票据和所购商品实物,经比对消费者所述属实。同时商家认可消费者所购商品是该店售出。现场调取了商品的柜台标签价为439元/双。经调解,消费者要求不退货,商家向消费者以现金660元作为赔偿。(记者陈元通讯员刘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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