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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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荆州将集中治理这5种侵占国有资产乱象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8-12-27

  荆州新闻网消息:今天(12月27日)上午,荆州市扫黑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治理侵占国有资产乱象专项行动的通告》。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遏制打击恶意侵占国有资产行为,荆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治理侵占国有资产乱象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由市扫黑办牵头,联合市国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开展,重点治理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直相关单位和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管理的国有资产中存在的侵占国有资产乱象。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五个方面的乱象:

  一是侵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有的建筑物(住房、门面、厂房、市场等)、土地、水库、滩涂等资产的乱象。

  二是侵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生活生产设施等乱象。

  三是借承包、租用、联建之名,改变国有资产用途,违法违规建房等乱象。

  四是非法出租、变卖国有资产,长期拖欠或拒付国有资产租金,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的乱象。

  五是国家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或者充当侵占国有资产“保护伞”和“关系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的乱象。

  《通告》告诫:

  凡是存在上述五种乱象情况的,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在2019年2月20日前主动交还腾退国有资产。

  对未主动交还国有资产且拒不交还腾退的,将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为侵占国有资产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将坚决依纪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对因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的国家公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集中治理侵占国有资产专项行动是荆州市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

  举报方式:

  荆州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16-8450279,

  举报邮箱:jzsshb2018@sina.com,

  联系地址:荆州市荆南路5号;

  荆州市国资委

  举报电话:0716-8511280,

  举报邮箱:344751124@qq.com,

  联系地址:荆州市江津西路468号。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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