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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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元月1号起 荆州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

来源: 荆州市林业局 2018-12-28

  荆州新闻网消息:近日,记者从荆州市林业局了解到,从2019年元月1号开始,将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时间一直持续到2023年12月31号。

  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猎捕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批准,使用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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