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张祖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荆州市纪委监委 2018-12-29
据荆州市纪委监委消息:经荆州市委批准,荆州市纪委监委对江陵县政府原副县长张祖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祖宏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堵口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张祖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荆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荆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祖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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