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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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荆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627件处分2514人

来源: 荆州日报 2019-01-10

  2018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融入监察体制改革大潮,着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854件,立案2627件,结案2552件,处分2514人,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果,为荆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转型赶超、加快复兴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紧盯关键问题:释放执纪必严信号

  自觉承担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决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查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2018年,全市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坚持挺纪在前,实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六大纪律”全覆盖。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倒逼各级党组织及负责人担起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全市共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立案199件;结案194件,处分194人。

  坚决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坚持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力量下沉,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2018年,全市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干部2234人,处分2131人,其中开除党籍179人;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1169人,处分1128人,其中开除党籍106人、受到刑事处理34人。全市乡镇纪委立案1112件,占全市立案总数的42.3%。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探头”作用更加明显,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处置问题线索674件,立案137件,处分156人。

  严格查处顶风违纪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对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及时曝光,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7个,处理6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3人。在全省率先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处、严问责。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78个,处理1350人,处分490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1起。

  坚定不移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干部、乡村干部、农村党员等重点对象,突出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干部作风、基层党建等重点事项,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不作为、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全市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59个,处理4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2人,组织处理136人。

  坚定不移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为重点,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严查环保领域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2018年,全市共处理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党员干部1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

  坚定不移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强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强化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的协同作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20件(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案件31件、121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1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组织处理5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

  践行“四种形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坚决依纪依法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四种形态”结构更加优化、效果更加明显。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5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2122人次、2149人次、262人次、122人次,分别占比45.6%、46.2%、5.6%、2.6%。全市党纪轻处分占83.5%,党纪重处分占16.5%。

  坚持容错纠错、严管厚爱。本着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原则,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认真进行处置。2018年,全市处置问题线索4988件,其中初步核实4628件次,谈话函询290件次。对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违纪情节轻微、被反映人主动交代且积极配合的都及时予以澄清或作出适当处理后了结,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市共了结问题线索2395件,给予各类组织处理1580人。

  坚持以案明纪、治病救人。立足筑牢“不想腐”的堤坝,本着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原则,做好、做活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强化党纪政务处分的公开宣布,开展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为、敢有作为。精心挑选部分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片拍摄,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活”教材作用。深入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实时发布个案审查调查情况,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案件警示教育,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通讯员丁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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