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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三个一”工作法 激发纪检监察新活力

来源: 荆州日报 2019-02-15

  市委书记坚持每月调研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市委常委会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纪检监察工作;市委常委会每次研究人事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不掉号。这是石首市委创新提出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三个一”工作法。

  近年来,石首市牢牢牵住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成效、抓好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充分激发纪检监察新活力,推动当地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促履责——一月一调研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是关键。

  为进一步细化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石首市委书记坚持每月调研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通过调研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实现了压力的双向传导。

  党风廉政建设、作风顽疾治理、群众利益维护、反腐治理效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机关规范化建设……一系列制度成果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得到梳理总结。自2016年10月换届以来,该市市委书记共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71次。其中,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调研督导就达27次,把脱贫攻坚责任压实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作为整治作风问题的有力抓手,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如今,石首基层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得到查找纠正,党内政治监督得到了有效强化。

  强担当——一月一部署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有高要求和强担当。石首市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纪检监察工作,将此摆上市委常委会常设议程,坚持每月一部署。

  数据显示,自换届以来,石首市委常委会议中涉及纪检工作的议题多达45个,包含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改革试点、优化营商环境、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扶贫攻坚等方面。同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共计16个方面55条,要求每月对照清单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此外,石首市纪委坚持开展常态化督查,先后对近百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落实责任不力进行问责和约谈,28个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被“一票否决”。

  一系列实打实的举措,形成强大震慑,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收获了石首群众的信任和信心。

  强队伍——一次一研究

  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此,石首市坚持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荆州市级统筹交流任用的市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纳入全市处级以上交流干部同等对待。对纪检尖兵、办案能手等工作表现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重用。2年多来,石首全市28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提拔重用,机关内部提拔重用13人,市直部门交流重用8人,乡镇办区7人。

  此外,充分调动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2018年选树1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为全市百名优秀人才,推荐5名机关干部和5名乡镇纪委书记为全市拟提拔重用的优秀后备人才,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

  目前,石首选任出来的纪检监察干部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进一步树立了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不断推动石首市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在石首市委提出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三个一”工作法指引下,石首市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该市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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