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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发文:招聘时不得询问女性婚育情况

来源: 湖北日报 2019-03-02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胡弦

  女性求职者是否在职场中遭遇性别歧视?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发文,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连日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走访武汉多家人力资源市场,多数企业在招聘中做到了男女一视同仁,但仍有少数企业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7位女求职者有3位被问婚育

  记者随机走访了7位女求职者,年龄在20岁至40岁之间,其中3位明确表示在求职时被问到婚育情况,其余4位则从未遇到这一类问题。

  25岁的小赵想找行政岗位的工作,遇到用人单位询问类似问题,刚开始觉得有些突兀,后来习以为常。30岁的小李一直在工厂工作,用人单位也曾询问她是否结婚、有无小孩,她认为这是企业在了解员工的情况,并未感到异样。

  32岁的小陶想找文职类的岗位,几乎每次面试都会被问婚育问题。“我非常反感,哪怕小孩不需要我操心,他们也认为我的条件不如未婚的。”小陶感觉,她的工作机会因此减少。

  有企业认为应掌握婚育实情

  武汉本地一家电子制造企业因产品较为精细,非常青睐女性耐心、坐得住的品质,厂内女工占比三分之二以上。招聘负责人说,女工多了之后,确实存在生育占用时间成本的问题,但他们在招聘时较为尊重女性求职者,不会询问她们婚育状况。“我们也不会强制女工什么时候生孩子,凡怀孕的都不用上夜班,工作量也可以相应减少。”

  一家知名酒楼餐饮招聘负责人说,因一线服务员工作量较大,一般会询问女求职者的婚育状况,但并不将此设为招聘的硬性“门槛”。“问婚育情况,是怕有的求职者要兼顾带小孩,可能忙不过来。”招聘负责人说,现在人不好招,希望招一个服务员就留下来一个,结婚有孩子都无所谓,只要稳定就行。“员工怀孕可以回家休息,等生完孩子再回来上班一样欢迎。”

  一家房产中介机构在招聘时虽然不会询问婚育状况,但是他们明确了上下班时间为早上8点45分到下午6点,有时还加班。招聘负责人说,因为上下班时间和工作强度的原因,明示带孩子的妇女“谨慎考虑”。

  为女性就业提供更多帮助

  据悉,此次九部门发文内容,并非新规定。早在2008年施行的《就业促进法》中就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重申不得歧视,是为了进一步强调和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智联招聘2018年抽样调查显示,35.9%的女性将上下班方便作为选择工作的首要考虑因素,这既是出于时间成本的考虑,更是方便顾及家庭的权衡;处在婚育阶段,被动失去晋升,仍然是女性在职场上最大的绊脚石。业内人士建议,若要从根本上杜绝歧视、消除用人单位询问婚育问题,应推进生育成本社会化,而不是将全部压力给予女性。

  对于在就业时被问婚育问题,武汉一家人才机构招聘负责人认为,将采取法律援助等多种手段,帮助女性在就业时得到更多保障;如有企业询问类似问题,将通过举报等方式不允许其入场招聘。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监察部门保护女性平等的就业权益,欢迎求职者通过各种方式举报不公平、歧视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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