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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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斗殴、无证驾驶 这两名“酒司机”胆真大!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9-04-22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彭军)最近,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连续处理了两名“酒司机”,其中一名司机酒后驾驶不说,还和他人大打出手,真是胆大妄为!

  在西环路上荆江大堤处发生一起酒驾斗殴事件,民警通过事发地点监控及双方证词了解到,小轿车驾驶员叶某载着亲戚准备上荆江大堤,因前方遇大货车挡住去路便将车停下来等候,此时后方的一辆水泥罐车驾驶员催促地按了多次喇叭,于是双方驾驶员发生口角,进而,叶某与车上乘坐的两人还共同殴打了水泥罐车驾驶员。

  一大队交警赶到现场后,对驾驶员叶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36.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叶某承认:当晚和亲戚在家吃饭,自己喝了一两白酒、多瓶啤酒,驾车途中遇到后面水泥罐车不停地按喇叭,当时心里就莫名生气起来,一时冲动与对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近日,一大队民警还通过稽查布控系统截获一名二次酒驾且失驾人员。当天,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小北门路口接到预警信息,一辆车牌为鄂D9NB00小型面包车驾驶人驾驶证异常,正由318国道向北行驶,5分钟后,民警将此车拦截,驾驶员无法出示驾驶证。

  民警随即将其带到队里继续核查,经警务平台查询发现,驾驶人黄某某持C1D驾照,于2017年9月酒驾后被处理过,2018年未重新取得驾驶资格且驾驶未检验摩托车又被记6分。在队里,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数值达到了31.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巧合的是,这是黄某某第二次被同一中队查处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黄某某因二次酒驾,被处以直接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一大队已将其移送到荆州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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