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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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有重大变化

来源: 荆州日报 2019-05-31

  又到一年招生季,家长们最关心的还是新生入学的问题。今日下午,沙市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召开,会上公布了2019年沙市区小学新生招生、小升初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与往年相比,今年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重大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所有新生须在网上进行登记审核,学校按四类学生顺序进行录取。

  小学新生招生:

  根据《沙市市区2019年小学新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今年沙市区小学新生招生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区域协调;科学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平台招生、电子派位、通知入学;应招尽招、分类依次、严控择校”的原则,招生对象为沙市区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沙市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与往年不同的是,2019年小学新生的学生类别分为四类:即A类(辖内生)、B类(政策生)、C类(随迁生)、D类(调剂生)。

  招生程序分为六个阶段,与往年均有较大变化。

  在第一阶段登记审核阶段(6月28日—7月3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户籍地址、房产信息及实际住址,到辖区相对应的小学进行登记审核,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要求填写《2019年沙市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第二阶段:预录阶段(8月15日—8月17日),城区学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据《2019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辖区网格表》分类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预录取。当A、B类预录取结束后,C类报名学生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C类学生一并与D类学生参与第三阶段电子派位和第四阶段调剂安置。学校预录取结束后,将预录结果报沙市区义教招生办。办公室将根据预录取情况公布各校学位空余情况,便于未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参与第三阶段的电子派位。

  第三阶段:电子派位阶段(8月18日—8月19日),对学校不能全部接收的C类学生和D类学生一并进行的电脑摇号。电子派位结果现场公示,并在招生平台上点对点告知家长。电子派位摇号中签者,按招生平台提示持证件原件到学校初审进行预录取。

  第四阶段:调剂安置(8月20日—8月23日),对前阶段未被预录取和电子派位摇号未中签的学生,由沙市区义教招生办相对就近核发预录通知书。

  第五阶段:平台录取(8月24日—8月25日),招生学校将预录取的各类学生分类整理成预录名册,连同学生原始证件,按名册序号顺序报送沙市区义教招生办终审,合格者在招生平台发布《新生入学通知书》。

  第六阶段:报到注册(8月26日—8月27日),新生在招生平台下载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凭通知书到预录学校正式报名并领回证件原件,学校将录取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进行电脑平行分班。8月31日上午在各校张榜公布电脑分班结果,开学后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到区教育局基教科为新生注册学籍。

  小学新生学生类别:

  1. A类:辖内生。即沙市城区学校辖区内具备沙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房产对应辖区就近入学。沙市乡镇户籍的儿童到相对应的乡镇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辖区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且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有房产。

  (2)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依据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辖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从未迁移,且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无房产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辖区学校入学。

  (4)廉租房和公租房户主子女以其廉租房和公租房所属辖区为主。

  (5)拆迁户适龄儿童,可在原居住地辖区内小学申请入学,也可在迁入地辖区内小学申请入学。

  2. B类:政策生。即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指战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荆州市荣誉市民、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教师、组织工作调动和引进人才等子女。

  3. C类:随迁生。居住在学校辖区内的非沙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实际居住地对应辖区申请就近入学(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未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

  (1)非沙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以居住地申请入学。

  (2)符合条件的非荆州区、开发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的未购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房居住,持有居住证,以租赁房屋所在辖区申请入学。

  (3)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已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可以在所购房产所在辖区申请入学。

  4. D类:调剂生。由于学校分布不均等原因,需要相对就近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

  (1)有跨辖区择校意向的学生。此类学生以电子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调剂。

  (2)有跨辖区择校意向而电子派位没有中签的学生。此类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直接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小升初招生:

  根据《沙市区2019年小升初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今年沙市区小升初招生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对口直升,整班分配;平台招生,电子派位;分类依次,通知入学”的原则。学生类别分为四类:即A类(分配生)、B类(政策生)、C类(特长生)、D类(调剂生)。

  学生家长须在6月25日前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登录http://www.xxx.com网址,安装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APP),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在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上按分类依次的办法录取,共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口直升,整班分配(6月30日)

  乡镇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能一校对口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应初中。不能一校对口的小学,依据区义教招生办制定的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分配方案,采取随机派位(抓阄)的办法整班分配,向社会各界公布抽号结果。

  第二阶段:注册登记(7月2日—7月4日)分配生家长在小学教师指导下,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沙市区小升初学生信息采集表》。选择民办学校和异地就学将视其放弃分配生资格,如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则由区义教招生办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第三阶段:依次预录(8月17日—8月19日)由初中学校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次预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电子派位或调剂安置方式录取。

  第四阶段:电子派位(8月21日),对D类学生进行的电脑摇号,电子派位结果现场公示,并在招生平台上点对点告知家长。电子派位摇号中签者,按招生平台提示持证件原件到学校初审进行预录取。

  第五阶段:调剂安置(8月22日—8月24日),按相对就近原则,沙市区义教招生办对前阶段未被录取的调剂生和电子派位未中签的择校生核发有空余学位学校的预录通知书。

  第六阶段:录取报到注册(8月25日—8月27日),各类学生带证件原件和招生平台预录通知书页面到相应学校确认并留存原件在学校备查。全部确认校验完毕后在招生平台发布《新生录取通知书》,区教育局基教科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电脑平行分班。

  据悉,相关部门须严格按照招生改革实施方案组织招生,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非通知入学,严格平行分班,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或者快慢班,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各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小升初学生类别:

  1. A类:分配生。即具备沙市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城区学生以对口直升和整班分配的形式进行分配。乡镇小学学生直接升入对应的乡镇初中就读。

  2. B类:政策生。即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指战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荆州市荣誉市民、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教师、组织工作调动和引进人才等子女。

  3. C类:特长生。即具有体育和艺术等方面特长,并有志继续发展其特长的学生。获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根据需要确定特长方向和水平级别;其中体育特长生比例不超过5%,艺术特长生比例不超过3%。

  4. D类:调剂生。即由于“随迁”“返乡”“学位”和“择校”等原因,需要协调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具体分下列类型:

  (1)返乡生:即其法定监护人有沙市城区户口和房产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

  (2)随迁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工作、有合法居住证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未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3)外籍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居住在沙市区的外籍人员子女。

  (4)残疾生:即具有沙市区户籍,持有民政部门残疾证明的学生。

  (5)择校生:即不服从分配和不具备分配生资格,选择自主择校的学生。择校生可选择一所学校参与择校电子派位,选择择校视其放弃分配生资格,没有摇号中签的择校生由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义教招生办)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调剂入学。(记者朱文艳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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