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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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荆州试点停车收费情况如何?记者实地探访

来源: 荆州日报 2019-07-23

  随着7月20日首张停车单打出,文化宫路、江汉北路等5条试点道路告别免费停车。在此之前试运行期间已经主动缴费的情况如何处理?停车券能否在补缴中使用?市民对停车收费有什么看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

  【全城寻找车主退费】

  实施试点道路停车收费两天以来,沙市区文化宫路停车收费巡管员王月芳明显感觉到了道路停车变化:“大家都挺自觉的,以前车满为患的路面一下子宽敞了好多。”

  “早在7月20日之前的试点道路停车收费管理试运行期间,就已有部分车主主动扫码小票或使用APP余额进行停车费支付。”荆州市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其实这期间市民是不需要缴费的,为了方便正式收费时走流程更顺利,我们预演了一下,但有些市民还是主动缴费了。”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公司正在全城寻找这些车主,以退还费用。车主可拨打电话0716-4088818联系公司,以领回所缴费用。

  【优惠券不能用于补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7月20日至8月20日,注册荆州停车APP的新老用户均可获赠优惠券,充值可再享优惠。但值得注意的是,优惠券使用具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车主使用优惠券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使用荆州停车APP(以下简称:APP)自主申请停车,车辆驶入收费泊位后,在APP上点击【路边停车】一栏,输入正确泊位号;当“APP钱包余额+单张优惠券金额≥本次停车费”时,车辆驶出泊位后,自动从APP抵扣优惠券扣取对应金额钱包余额。

  此外,当“APP钱包余额+单张优惠券最大金额<本次停车费”时,不能使用优惠券。当APP申请停车产生的欠费,通过APP上欠费补缴功能进行停车费补缴时,不能使用优惠券;当APP车主车辆驶入泊位,未通过APP自主输入泊位编号申请停车,而是由现场收费员通过PDA设备录入的订单,不能使用优惠券;单次订单最多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使用优惠券时,不找零、不提现、不叠加、不开票。

  记者另悉,今天,下载并注册荆州停车APP的新老用户将收到3张5元优惠券,更多详情请关注荆州停车官微。

  【市民说收费让路变宽了】

  市民张先生说:“每次从荆州古城到沙市办事情,在路上转几圈都找不到停车位,太耽误时间。现在好了,一来就有停车位。”

  市民陈女士说:“几年前也实行过停车收费制度,后来取消了。取消后乱停乱占现象很多,更可恶的是,路边经常停有僵尸车、霸王车,这下问题解决了,再不担心停车位被霸占。”

  市民张清泉说:“出钱停车,既省心又安全。停车位施划后,沿街门店再不能在门口随意放置‘请勿停车’的牌子,公共资源终于得到了公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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