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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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整治 发现这些情况请举报!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9-08-0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肖琦)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解决校外培训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荆州市教育局、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荆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荆州市2019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接下来,我市将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管理,逐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8月5日起至9月10日,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巩固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认定为白名单、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予以取缔。对已认定为白名单,但在办学过程中存在违反各地《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确保整改达标。特别是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利益输送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要进行重点整治。

  《通知》指出,家长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客观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以尊重孩子个性、遵循教育规律为出发点,引导孩子积极参加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另外,家长们要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其中,正规校外培训机构是经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为白名单的机构。在此提醒家长们,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不得提供食宿,不得超纲教学,不得虚假宣传,每天培训最晚时间不得迟于20:30且不得留书面作业。对确需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家长,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场地资质、办学资质、教师资质、安全资质,并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家长可登陆“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emis.edu.cn/查询全市白名单机构信息)。

  通知提醒,每一位家长都要自觉抵制教师有偿补课、非法培训机构办班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如果您发现在职教师存在发动、劝说或采取其他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请您及时、如实向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

  附举报电话:

  荆州市教育局:4132896、 4132863

  荆州区教育局:4119050

  沙市区教育局:4313797

  江陵县教育局:4709536

  松滋市教育局:6235836

  开发区教育局:8329289

  公安县教育局:5235282

  石首市教育局:7217102

  监利县教育局:3322739

  洪湖市教育局:2422525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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