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警方依法感化服刑人员 犯人决心重新做人
来源: 人民网-湖北频道 2019-08-25
8月15日,湖北省洪湖市看守所保障在押人员的的合法权益,依法安排一名在押人员与其身患癌症晚期的父亲见面,促成了该名罪犯的思想转化,使其下定决心脱胎换骨。
在押人犯李某灯,男,45岁,洪湖市人,因犯有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羁押在洪湖市看守所。李某灯刚入监所时思想压力很大,寝食不安。管教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逐步缓解他的心理压力。在生活上对其照顾,还多次找李某灯谈心,了解其家庭情况。李某灯见民警无微不至地关心自己,便向民警吐露真情,告诉民警,他的父亲已年过古稀,于今年4月检查被确诊为膀胱癌。李某灯被判刑投劳前,其父病情恶化,膀胱癌已扩散到肺部,唯一的愿望是能见一见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儿子李某灯。管教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看守所领导汇报。看守所领导十分重视,认为这是感化教育在押人员的有利时机。经过该所所长邹琦的批准和多部门的协助,8月15日上午9时,村委会干部陪同其父亲到看守所同李某灯会见。
李某灯见到父亲时,“扑通”一声跪在父亲面前,嚎啕痛哭,连续磕了三个响头,捶胸顿足地对父亲说:“我对不起您,没在您身边照顾您,是儿子不孝啊……”父亲也痛哭流涕,叮嘱他:“好好服刑,好好做人,好好改造,争取立功早点出来……”父子两人泣不成声。这一幕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纷纷告诫他只有痛改前非,重新着人,才是对你父亲的忠孝。
会见结束后,在回监室路上,李某灯感谢看守所领导及民警们,他说:“这社会好人多,只恨自己当初太糊涂。”表示要痛下决心,好好改造自己,重新做人,以积极的心态服完刑期,以立功的优良表现,早日回归家庭,不辜负老父殷切的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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