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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心急!买房6年 房屋产权证却迟迟没着落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9-09-0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孙煜瑶孙颖)不动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证明,最近,公安县埠河镇书香门邸小区的业主张先生向我们反映,说他房子买了6年了,不动产证却一直没有着落,让他很是心急。

  2013年7月,张先生通过熟人找书香门邸小区的开发商购买了一套房产,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支付了278619元的房款。

  购房合同一直没拿到,办证的事情也就一拖再拖。张先生说,他当时购买的是现房,交钱后就拿到了入住钥匙,但因为长期在外地,房子还是毛坯状态,并没有装修入住。现在小区里不少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已经办了下来,可他的房产证房屋产权证却一直没有音讯。

  最近,张先生夫妻从外地回来再次找到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对方让张先生夫妻补交增值税,大概接近3万块钱。这一做法让他们十分生气。

  情况是否如张先生所说,随后,记者和他们一起来到书香门邸小区,找到负责办证的工作人员周先生了解情况。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企业的相关手续都是齐全的,已经给部分业主办好了产权证。

  既然如此,为什么张先生的产权证迟迟没办下来呢?周先生解释说,张先生购买房屋时找的熟人,正好是小区的承建方。小区建设完成后,这套房子的房款直接做为工程款,支付给了张先生的熟人。

  开发商认为,这套房子购房发票的税款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张先生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对购房发票的税款支付究竟是如何约定的呢?只要拿到购房合同,就能一目了然。但当记者提出要看双方的购房合同时,周先生却表示,他不是经手人,并不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合同去向,还需要时间去核实情况。

  找熟人买房,本来是为了图个便宜,现在办证却要多花好几万,这让张先生夫妻很难接受。

  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维权呢?之后,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购房行为发生在张先生和开发商之间,至于开发商和承建方或工程方之间的纠纷,与购房者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律师建议,张先生可以要求住建部门来组织调解,住建部门可以调取同一个楼盘的合同对比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然如果实在调解不成,作为购房人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希望开发商能够按照承诺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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