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线追踪:转供水电 究竟应该如何收费?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9-09-10
荆州新闻网消息:最近我们接到沙市区北京中路永汇超市附近的商铺反映,他们所交的自来水费突然涨到5元一吨,平时用电也是1.2元一度,这样的水电费用让商户有点接受不了。为什么收费这么高,e线民生进行了调查了解。
记者来到永汇超市附近的商铺,商铺的老板告诉记者,因为他们和永汇超市是共用一块电表和水表,他们每个月的水电费都是由永汇超市代收。可是从上个月开始,他们的水费就涨到了5元一吨,至于为什么要涨价,他们也不清楚。
按照荆州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的收费标准,的确在2019年7月1日起有所上涨,现在的价格为3.32元每吨,但和超市代收的5元每吨的价格相差还是有点大。为了核实涨价的原因,记者找到了超市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
永汇超市工作人员:“平时都是代物业收的,钱都是交给物业的,店里没有拿钱,都是代收的。”
永汇超市工作人员口中的这家物业公司,我们并没有找到它的办公地点。为了调查清楚这样收费是否有问题,记者联系了崇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对代收费的机构是否拥有相关资质产生了怀疑。
崇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李三春:“收取水电费,只有物业公司有这个资格,物业公司在收取水电费之前,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面必须有能够收取水电费这个项目。”
永汇超市的负责人联系了让他们代收水电费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称目前不在本地,回来会主动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调查。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商铺并没有独立的水电和电表,需要物业单位进行转供电供水,那么转供电供水有没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呢?
崇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李三春:“我们向业主收取收电费的时候,为了弥补损耗,只能够加量不能够加价,收取水费的时候,我们只能够实际吨数的基础上,加百分之十的量。”
如果业主或者商户在平时缴纳水电费中,发现有收费有不合理的地方,应该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水电是商铺正产经营中离不开的资源,水电既是商品也带有社会公益性,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供电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对转供水供电该如何收费也有相关的规定,希望物业单位和房东不要任性,违规收费必然会受到惩处。商铺们反映被收高价水电费的事,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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