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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洪湖一男子利用职务之便 私吞公款291万……

来源: 荆州晚报 2019-09-17

  洪湖方昨日通报:该市公安局大沙派出所日前成功劝投一名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谢某在担任某水产养殖合作社售鱼部经理期间,私自截留公款291万余元,案发后不知去向,被洪湖警方网上追逃。经大沙派出所多次上门举案说法,谢某最终主动投案自首。

  2013年3月,洪湖市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售鱼部后,聘请谢某为售鱼部经理。起初,谢某按照合作社规定将社员的鲜鱼售卖后,所卖鱼款如数上交了合作社。到了2014年年初,合作社跟社员对账的时候,发现谢某在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年初期间,将社员所卖鱼款未上交合作社。合作社发现谢某私自截留鱼款后便多次找谢某清算,经对账核查,发现谢某在担任售鱼部经理期间,以合作社的名义把社员的鲜鱼卖掉后私自截留鱼款260万余元,另有自用渔料费用31万余元未上交合作社,共计侵占公款291万余元。

  后经合作社多次催款,谢某向合作社打下欠条,并写了一个还款承诺书,承诺欠合作社的鱼款分3年还清。但谢某未履行还款承诺,在合作社多次催款的情况下,谢某于2015年还了6万元现金,其余285万元欠款至今未还,严重影响了合作社信誉和正常经营,于是合作社报警。

  洪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18年12月10日对谢某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但案发后,谢某不知去向。2019年4月9日,因多次抓捕未果,该局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谢某上网追逃。追逃行动以来,民警多次上门对谢某家属讲解法律政策和利害关系,动员家属帮助劝说谢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9月9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谢某在洪湖警方强大法律攻势下,到大沙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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