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现场直击!公安“湖霸”受审……

来源: 公安融媒体中心 2019-10-22

  10月21日

  公安县人民法院对

  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进行集中公开审理

  10月21日,公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审理查明★

  80后的陈某,公安县麻豪口镇人,2005年至今,两次被判入狱,两次行政拘留,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纠集他人通过持械打砸店铺、殴打竞争对手,在公安县麻豪口镇某地垄断纯净水、烟花爆竹生意,积聚经济实力。

  2014年至2018年7月,该组织先后以非法手段控制陆逊湖、经营苏荷酒吧,非法获利三百余万元。陈某为壮大势力,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相对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以陈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公安县斗湖堤镇、麻豪口镇先后实施寻衅滋事14起、敲诈勒索2起、强迫交易1起、故意伤害1起,严重扰乱了公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认证、组织法庭辩论,9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18点05分,审判长落下法槌,宣布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该案审判庭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庭审当日,被告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会各界群众及媒体记者近150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