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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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医保部门狠抓政策落实 聚焦慢性病医保扶贫工作

来源: 荆州市医保局、荆州区医保局 2019-11-29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杨辉 通讯员 周志勇)在我市贫困人口当中,因病致贫的不在少数,对于这一部分的贫困人口来说,医保扶贫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由于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难、取药不便,制约了慢性病政策落实,致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成为了医保扶贫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

  为改变这一局面,重点加强医保扶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荆州市、区医保部门将这一问题作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重要事项,广泛调研,重点解剖,多措并举,保障了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政策的有效落实,让农村贫困人口充分享受到医保扶贫带来的实惠。

  广泛宣传培训,确保慢性病政策家喻户晓

  让干部掌握政策,让群众知晓政策是落实政策的前提。我们坚持从武装干部、宣传群众入手,层层开展培训,多种形式宣传。2019年8月份新的医保扶贫政策调整实施后,市区联合组织大型集中培训6场次,共培训700多人。成立扶贫政策宣讲团,分别到每个乡镇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开展政策培训共12场次,参训2470人。制发慢性病政策宣传单3万张发放到户,在医疗机构和村委会以及人口集中的集镇外张贴慢性病政策宣传单5000份和大型彩色宣传海报600份,将慢性病申报流程、申报所需材料印制成宣传单,在培训会以及入户筛查时下发。同时,结对帮扶干部入户宣传、答疑解惑32000多人次。

  严格筛查评审,确保慢性病认定不落一人

  实行严格规范的筛查评审,做到精准识别、准确认定是确保政策落实的关键。自6月份开始,市区医保、卫健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明确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一把手”牵头主抓,村卫生室进村入户筛查,经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初步收集有6185名贫困人口自诉患有慢性病。经卫生院初步甄别,医保局组织专家评审,有176人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条件。医保局将评审结果《告知书》委托镇卫生院送达到扶贫对象本人或家属签字,并将签字回执报村委会扶贫档案留存备查。对于资料不全的扶贫对象,由卫生院对照《荆州区农村贫困人口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资料》书面通知扶贫对象,指导其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将检查检验报告单提交给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报镇卫生院初审后报医保局评审。

  9月份,医保部门结合“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再次组织镇村干部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开展入户筛查,查漏补缺。经排查、评审、认定,有133人符合慢性病条件。截止10月底,荆州区共有2091人次贫困人口获得慢性病补偿资格,有6706人次慢性病患者获得健康扶贫待遇876.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0.4%。

  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慢性病政策落实到位

  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补齐弱项短板是确保政策落实的目标。当前,慢性病贫困人口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取药不便,为此,市医疗保障局协调卫健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针对镇卫生院慢性病药品供应不全的问题,医保部门和卫健部门联合开展了贫困人口普通慢性病用药情况调查。荆州区10个乡镇(办、场)贫困人口患普通慢性病869人,其中在专科医院定点77人,在乡镇卫生院定点295人,区级医院定点497人。调查发现,乡镇卫生院受“基药”限制,部分慢性病药品无法在“基药”平台采购。省级“基药”平台上的药品区级平台上只有部分;部分贫困人口患一种以上普通慢性病,所需药品种类多,卫生院不能全部满足普通慢性病用药需求。目前,各医疗机构正积极与“基药”平台供药公司协调,及时申报采购相关药品计划,缩短供应时间。同时,要求市五医充分备药,满足贫困人口在卫生院无法取药的需求。

  针对市级医疗机构为了规避“药占比”要求特殊慢性病贫困人口在院外购药的问题。市医保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就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医疗机构要求农村贫困人口在门诊、院外购买药品、器械、耗材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市区医保部门统一联动,及时开通了相关定点药店,慢性病贫困人口在定点药店购买的“谈判药品”,可以在定点药店直接结算享受“985”政策,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特殊慢性病贫困人口。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全市贫困人口慢性病筛查、认定、评审、待遇落实工作稳步推进,贫困人口获得感明确增强。下一步,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延伸,力求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加充分地落实好贫困人口医保扶贫政策。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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