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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9-12-01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周志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形成科学的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总体不增加。

  此次调整主要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动态调整,逐步到位;联动推进,相互衔接”的原则,以及“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其运行成本、完善医保支付配套政策等途径进行有效补偿。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7月底以来,经过县市调研、集中测算、专家论证、征求意见,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荆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荆医保有[2019]53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通知》要求全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2019年11月30日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用耗材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执行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

  此次调整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降低运行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回归价值本源,为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奠定基础的工作目标。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标志着医用耗材逐利机制退出历史舞台。废除这样的补偿机制,有利于推动合理使用化验和医用耗材,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减少浪费,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技术,促进医疗机构由资源消耗规模扩张型向内涵质量效率型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服务,真正让患者从改革中体验到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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