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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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将有重大调整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9-12-09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田远康 通讯员 鲁志刚)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荆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即将进行重大调整。从明年7月1日起,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业务。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缴纳当年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再允许补缴过去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及省里统一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经办规程、统一经办系统。届时,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省里要求,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业务。

  市人社部门特别提醒: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费的仍可办理补缴,逾期将无法受理。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又出现过养老保险中断缴费情况的,请赶紧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到当地代征银行办理补缴手续,逾期将不能再补缴,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金额的高低等都会直接影响个人退休后待遇。

  【延伸阅读】

  1、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期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湖北省人社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明确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条件和对象,禁止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向前补缴养老保险。

  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基金收支、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2、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费的如何处理?

  2020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20年7月1日起,将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养老保险业务。

  3.如何查询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可通过四种渠道查询:一是访问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政务平台(网址http://rsj.jingzhou.gov.cn),经实名制注册后查询;二是关注“荆州12333”微信公众号,经实名制注册后查询;三是通过支付宝、微信中城市服务功能,申领电子社保卡后进行查询;四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机或综合窗口查询。

  4、如何办理中断缴费补缴手续?

  持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如需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到参保地代征银行缴纳。

  荆州市直: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城区网点

  荆州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区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农业银行荆州市直属支行(荆州区荆东路53号)

  沙市区:中国农业银行沙市区网点

  江陵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营业部

  松滋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松滋市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县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监利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县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石首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市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洪湖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洪湖市内及所辖乡镇各网点)

  5、当前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为九个档次,分别按照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核定,月缴费金额分别为540元、630元、720元、810元、900元、1350元、1800元、2250元、2700元。

  6、灵活就业人员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从2020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按规定正常缴纳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补缴过去已经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只能缴纳2020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2020年7月1日之前任何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7、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有什么影响?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后,虽然其前期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在办理退休手续和计算退休待遇时,中断的年限要予以扣除。退休待遇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和金额的高低、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多少。因此,中断缴费会直接影响个人退休后待遇。

  8、一次性补缴年限超过3年对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有无影响?

  按照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时应提供相关补缴的法律文书。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年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的,转入地将不予接收。因此,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超过3年需要办理转出的,如遇转入地不予接收的情况,将对这一补缴时段进行退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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