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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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一租再租引发三方纠纷 “二房东”不可轻易做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9-12-22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陈理君)近日,沙市区的张文星先生向我们反映,自己的门店租给人开理发店,可是临近年底,房租到期了,但对方不仅不肯搬走,还要向张先生索赔了8千元,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去年年初,张文星在沙市区北京路从房东张光明的手中,租下了一个门面。张文星以一年1万元的价格租了一个十多平米的毛坯房,租下来后,他自己又搭建了厨房、卫生间,并进行了装修。

  装修好后,他以一年1万8千元的价格将这个门面转租给了一个叫做张先中的人。

  因为装修花费了半年时间,张文星对于门店的使用期限,仅剩下半年不到。因此,他想要再次找房东张光明续约,这样才可以继续租用或者转租。然而,大概半年的时候,张文星向原房东张光明续交租金,才发觉张光明收了张先中的租金又签了一纸合同。

  张文星觉得,房东张光明和自己的租客,在隐瞒自己的情况下,以每年1万元的租金又签订了一份新合同不合理。张文星认为,“一个毛坯房,租了两个承租人,而且收了两边的钱。”

  房东张光明的行为是否合法?记者仔细阅读两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合同第二条表明,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修改房屋结构,不得将门面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面。张文星转租给张先中,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法律问题。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合同明确规定了不允许转租原承租人转租现承租人肯定是不允许的,这是违约,就算合同没有约定,按照合同法租客也不能转租。”

  采访中,记者又前往现承租人张先中那里了解情况。

  现承租人张先中告诉记者:“他一开始骗我,没说清楚这不是他的房子,他说别人租的都是一个月1500,其实他是租的别人的1万元一年,他现在跟别人到期了,又跟我签订了合同,又是一年。”

  张先中与张文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去年的7月9日,租期为一年。事实上,张文星和张光明的合同,在2019年1月底就到期了。张先中说,有半年的时间,张文星连门店的使用权都没有,竟然还收取了他一年的费用。

  因为这个事情,张先中曾经向派出所反映,经过调解协商,张文星最终退还了8千元给他。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因为原承租人违约在先,所以房主是有权跟承租人解除合同。”

  目前,现承租人已经和产权人签订了新合约。原承租人张文星,也就不再有这间店面的使用权,但他花费半年装修过的费用,又应该让谁来承担呢?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作为原承租人,他违约在先,是在违约情况下做的装修,肯定不会有产权人来承担,现承租人是直接和产权人签的合约他也没有义务付这个钱。”

  看来这笔装修费用,只能由违约在先的张文星自己承担。律师提醒大家,转租行为是必须要经过房东同意才能进行的,在出租的时候,一定要有房产权或者是有房东产权人的委托书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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