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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洪湖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9-12-25

  荆州新闻网消息(洪湖台 樊柳依 袁蕾)12月24日,洪湖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4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干警旁听了庭审。

  在丁某某等8人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一案中,2017年初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丁某某等8人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洪湖市城区某步行街内租用出租屋作为卖淫场所,多次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多名妇女卖淫,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且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达5人,其中1名为幼女,情节严重。在实施犯罪活动过程中,被告人丁某某等人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法院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丁某某等8人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至3万元的刑罚,对160余万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了解,洪湖市今年全年共审结涉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审结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案件2件,审结“打伞破网”案件2件,审结率达到100%,有力打击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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