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首例“抢方向盘案”判了,肇事者获刑两年!
来源: 公安县人民法院 2019-12-30
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的惨痛教训我们仍记忆犹新,十几个鲜活的生命,就因为一个人的一时冲动消失在一瞬间。但是,依然有人不引以为戒,近日,公安法院审理了首例“抢夺客车方向盘案件”,被告人朱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9年9月,朱某在南平镇吃完早餐并饮酒后,乘坐申津渡至公安的客车,当车辆行驶至公安县梅园大道某小区附近时,朱某要求下车,司机回应,车辆未到站点,此地不能停车,然后继续驾驶车辆前行。此时的朱某酒劲上头,从座位上窜到驾驶室,伸手去拉方向盘,客车出现轻微晃动,乘客惊恐不已,司机迅速将其手推开,售票员见状上前将朱某拉开,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转身与售票员开始争吵,受到惊吓的其他乘客纷纷指责朱某,在这期间,司机将客车开进客运站,并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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