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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保健品宣传将被加上“紧箍咒”

来源: 荆州之声 2019-12-3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唐华)说到保健品,不少人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些保健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坑害老年人的套路。从2020年元月1号起,保健品宣传将被加上紧箍咒。

  在沙市区航空路的某药店里,市民周女士正在给家里的老人和小孩选保健品补充营养,每个月大概花费100多元。

  为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使消费者更容易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指南》明确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何俊说,要看批准文号,药品是国药准字号,保健食品则是“国食健字”和“卫食健字”等文号,药店购买药品的时候,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都有标识柜台,其他地方摆的就不是药品。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要求保健品企业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设置警示区,且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指南》还要求企业在外包装上印刷投诉电话,字体要与“保健功能”的字体一直,并且保证在承诺的服务时段内接听、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和保存相关服务信息至少2年。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将于2020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这之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售卖至保质期结束。2020年元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要按照《指南》要求,执行警示语标签相关内容。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张浩表示,让消费者享有知晓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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