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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进行时 洪湖集中销毁价值20多万元烟花爆竹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20-01-18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彭军 李俊)1月14日,洪湖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峰口镇政府、峰口镇派出所,对前期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

 

  销毁现场,收缴的烟花爆竹堆放在一个3米深,10米宽的大坑中,随着一声令下,烟花爆竹被全部点燃。销毁过程持续了20分钟以上,烟花爆竹全部化为灰烬。销毁行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妥善后续处理,确保销毁现场安全无隐患。

  据了解,本次销毁的烟花爆竹,是峰口镇政府在洪湖市玉龙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及峰口镇各个零售点依法查获收缴的。其中长香600捆,烟花爆竹1500件左右,价值20多万元。

  为减少燃放鞭炮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2008年,洪湖市启动实施了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2018年,洪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烧长香工作的通知》,对洪湖经济开发区、新堤办事处、滨湖办事处(太马湖、原洪狮渔业总场区域除外)、乌林镇、新滩镇、螺山镇、小港管理区等7个乡镇区办实行全域范围内“两禁”,其他乡镇区办在中心集镇范围内实施“两禁”。2019年7月1日,洪湖市开始全域禁鞭禁香,成为湖北省首个全域禁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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